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一届中国青年创青春大赛(数字经济专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12-06 16:49:57 访问量:  打印 字体:[ ]

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一届中国青年创青春大赛(数字经济专项)的通知

各系部:

为进一步引导广大青年弘扬创业精神、培养创业意识、提升创业能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动员引领广大团 员青年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中挺膺担当,由共青团中央、商务部、国家卫健委、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同举办的第十一届中国青年创青春大赛(数字经济专项)已启动报名,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组别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创办年限(以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时间为准)不同,分别设创新组、初创组、成长组。创办年限划分以2024年5月31日为基准。

(一)创新组:指2024年5月31日(含) 前企业未进行登记注册,尚处于商业计划书阶段的创业项目。

(二)初创组:指2022年6月1日(含)以后登记注册企业的创业项目。

(三)成长组:指2019年6月1日(含) 至2022年5月31日 (含) 期间登记注册企业的创业项目。

二、参赛人员

(一)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中国公民。

(二)团队参赛项目,总人数不多于5人。

三、参赛项目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

(二)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三)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

(四)具有较大投资价值的独特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

四、项目申报

(一)已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企业的参赛项目

须提交营业执照等相关文件,项目成长过程或生产流程相关介绍,项目发展构想及阶段性成果等资料。涉及国家限制行业和领域的,须有相关资质证明。第一申报人须为所登

记主体法定代表人,且持有该主体股份(个体工商户第一申报人应为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第一申报人应为投资人,合伙企业第一申报人应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二)未在市场监督管理部登记注册的参赛项目

须提交商业计划书,对市场调研、创业构想、项目发展等有详细介绍;可同时出具专利、奖项、技术等级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或证明。第一申报人须为产品开发、项目设计主要负责人。

五、赛程安排

大赛分报名、资格审查、初赛、半决赛、决赛等阶段。

(一)报名

2024年8月20日前,参赛项目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创青春”网站(https://cqc.yeeol.com/)注册报名。

(二)资格审查

2024年8月下旬,由组织委员会按照大赛章程规定对报名项目进行资格审查。

(三)初赛

2024年9月上旬,采取线上评审方式,由评审委员会对晋级初赛项目进行评审,评选出优秀项目进入全国半决赛。

(四)半决赛

2024年9月下旬,采取路演答辩方式,由评审委员会对晋级半决赛项目进行评审,评选出优秀项目进入全国决赛。

(五)决赛

2024年9月下旬,采取路演答辩方式,由评审委员会对晋级决赛项目进行

评审。

六、奖励

此次大赛分别设置金奖、银奖、铜奖及优秀奖。获奖项目将获得全国组织委员会颁发的证书。专项组织委员会还将提供投融资对接、项目落地孵化等一对一服务。

团委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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