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团总支、班级团支部:
根据团(总)支部“对标定级”通知的要求,各团支部全部完成系统自评工作,现就对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复核评议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议时间:
二、评议对象:
成立 6 个月及以上的团支部。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不纳入“对标定级”范围。
三、工作步骤:
1.团总支要清查团支部底数,更新“智慧团建” 团干部信息,确保所有团支部运行机制顺畅;
2.各团支部通过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对照对标定级参考标准填写对标定级评议表,完成自评定级;
3.团总支结合各团支部述职评议情况,对照团支部对标定级评表和参考标准完成复核认定,在“智慧团建” 系统记录其星级,妥善保存对标定级材料,并以系为单位将汇总表发送到邹凡宇老师处;
四、评级标准
参照对标定级标准(详情见附件),总分值为100分,对应星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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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星级 |
≧9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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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星级 |
80-8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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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星级 |
70-7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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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星级 |
60-6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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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定级 |
60分以下 |
其中:
——5星及4星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础较好,应着力推进工作创新,成为示范标杆;
——3星及2星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础一般,应着力补齐工作短板,提升建设水平;
——不予定级团支部,列入重点整顿范围,应着力突出问题, 将强基本建设。
五、工作要求
1.被列为重点整顿的团支部完成整改后方能开展对标定级; 对照“智慧团建”组织树,重点整顿失去联络、不能正常运行的团支部,实现团的组织体系全覆盖,做到团支部底数清、情况明。
自评定级采取“五必评”方式,即评班子建设、评团员表现、评活动效果、评制度落实、评大局贡献;
复核认定采取“三必核、三必听”方式,即核对“智慧团建”系统数据、核验必要工作资料(团支部工作手册)、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听取支部委员会述职、听取团员青年意见、听取同级党组织评价;抽查评估采取“三必查、两必测”方式,即查部署
推动情况、查上级复核情况、查支部定级情况,测团员青年满意度、测党组织认可度;系部团总支须妥善保存各团支部的对标定级评议表、团支部工作手册相关会议记录、述职记录、团员青年意见和党组织评价,并整理为电子版,以备抽查。
六、工作机制
(一)分级负责。团支部书记作为工作的直接责任人,须主动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汇报、接受指导,如实开展自评定级;系部 团组织严肃考核,及时向团员青年公示对标定级情况;团委开展动态抽查,进行指导督导;
(二)评议考核。各级团组织通过本次工作着力建立健全支部评星定级、书记述职评议制度,细化评分标准,严格工作程序;对标定级开展情况须作为团支部委员取得“第二课堂"任职履职学时年度述职评议的必要内容;系部对标定级开展情况作为年度考评参考内容;
(三)激励约束。4星级及以上团支部方具备参评“优秀团支部"等团内荣誉资格,上级团组织可以给予合理激励;5星级团支部方可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3星级及以下和无故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的团支部不得参评团内任何集体与个人荣誉。
附件1: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2021年版)
附件2:团支部“对标定级”评议表
附件3:系部团(总)支“对标定级”汇总表
附件1:
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
(2021年版)
1.目标
坚持一切工作到支部,指导推动团支部(含团总支部,下同)加强建设、规范运行,不断提升组织力,彰显政治功能和社会功能。
2.时间
2021年度“对标定级”工作于11月至12月集中开展,12月27日前完成。
3.对象
成立6个月以上(2021年5月1日前成立)的团支部。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待转接团支部等不纳入“对标定级”范围。
4.标准
对照“对标定级”参考标准(2021年版,见附件),重点评估2021年度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政治功能发挥情况,特别突出将组织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情况作为核心指标。实行百分制赋分评定,各项指标分别赋分。对应星级参考如下:
——五星级团支部(优秀,90分及以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组织力强,示范带动作用好。
——四星级团支部(良好,80—8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较大成效,组织力有较大提升。
——三星级团支部(一般,70—7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短板不足,组织力有所提升。
——后进团支部(较差,60—6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较大差距,组织力较弱,发挥作用较差。
——软弱涣散团支部(60分以下,或存在“一票否决”指标所列情况的)。
后进团支部、软弱涣散团支部分别对应2020年度“对标定级”中的二星级团支部和不予定级团支部。
5.步骤
5.1 团支部对标自评
团支部对照参考标准,采取“五评、双签字”(评班子建设、评团员管理、评组织生活、评制度落实、评作用发挥,团支部书记、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的方式,确定自评结果,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录入。
5.2 基层团委复核认定
——基层团委结合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和日常掌握工作情况,对照团支部自评结果,实地采取“三必核、两必听”(核实“智慧团建”系统数据、核验必要工作资料、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听取团支部书记述职、听取党组织和团员青年意见)的方式进行复核认定。
——基层团委复核认定应严格掌握五星级和四星级团支部数量,后进和软弱涣散团支部应占一定比例,防止只表扬不批评的好人主义。复核结果与团支部自评结果不一致的,应向团支部反馈存在问题,予以纠正或限期整改。复核认定后及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记录。
5.3 团的领导机关和上级团委抽查评估
县级以上团委(含所属团组织层级较多的基层团委)结合年度工作考核,抽检下属团组织开展“对标定级”工作情况,注意将五星级团支部比例明显过高、后进和软弱涣散团支部比例明显过低的地方作为重点。
6.实施
6.1 分级负责。各级团的领导机关统筹本地区(系统)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基层团(工)委严格复核认定,既不刻意拔高、也不降格以求。团支部书记负责做好自评,主动向本支部本单位团员青年公开结果。评星定级以线下开展为主,线上依托“智慧团建”同步记录,线下线上不能相互替代。
6.2 激励约束。被评定为五星级或四星级团支部,2022年方可参评团内荣誉(如各级“五四红旗团支部”),被评定为五星级团支部方可参评“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上级团组织也可结合实际给予其他合理激励。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团组织及其团组织负责人,2022年不得参评团内荣誉或参加团的重大活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2020年、2021年连续2年被评定为后进或软弱涣散团支部的,上级团组织应向相关党组织通报有关情况,并建议党组织对相应团组织进行重点整顿。对指导推动“对标定级”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的团组织及相关负责人,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置或纪律处分。
6.3 总结报告。省级团委基层建设部门在本地区(系统)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完成后,将总结评估情况报团中央基层建设部,重点反映经验做法和正反两方面的典型。
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参考标准(202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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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分值 |
对标项目 |
具体指标要求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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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子建设 (10分) |
班子配备齐整(5分) |
书记(副书记、委员)配备齐整,随缺随补,按期换届;支书称职。 |
(1)超过6个月没有书记或未按规定换届的,不得分;(2)超过1年未配备书记的,或超过规定期限2年未换届的,直接评定为软弱涣散团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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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班子运转有序(5分) |
支部委员设置规范、分工明确,支委会运转正常、能发挥作用。 |
支部团员超过7人,但未成立支委会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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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员管理 (25分) |
3.团员信息完整(10分) |
团员底数清晰,团员信息完整,团员档案完备,能联系上。 |
评估是否有团员基本信息台账,核查“智慧团建”系统数据,与实际情况出入较大或严重不符、弄虚作假的,直接评定为软弱涣散团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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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入团程序规范(10分) |
严格按程序发展团员;无突击发展团员、不满14周岁入团等现象;规范组织入团仪式。 |
(1)存在2021年新发展团员未录入“智慧团建”系统的不得分;(2)出现无发展团员编号入团、低龄入团等严重违规问题,直接评定为软弱涣散团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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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基础团务规范(5分) |
及时规范转接团员组织关系;按时足额收缴、上缴团费。 |
评估2021年接收和转出团员情况;团费实收占应收的比例。未及时开展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失联团员较多、团费收缴情况较差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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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生活 (25分) |
党史学习教育(10分) |
按照“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党史学习教育安排,组织专题学习会、主题团日等学习活动;每次团员参与率50%以上。 |
与“智慧团建”系统核查校验,评定为五星级或四星级团支部,全年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应不少于5次(含组织生活会)。开展少于2次的(含组织生活会),直接评定为软弱涣散团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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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组织生活会(5分) |
定期开展组织生活会,每年不少于1次,有主题有记录。团总支书记、副书记编入一个团的支部,并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 |
根据“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专题组织生活会实施指引开展,应开展但未开展的直接评定为软弱涣散团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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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三会两制一课”(10分) |
团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支委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团小组会根据需要随时召开;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工作与团员教育评议相结合,一般每年进行1次。每季度安排上1次团课。 |
本年度未开展团课,或未组织团员参加上级组织开展的团课不得分;未召开团员大会的不得分;未开展主题团日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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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落实 (20分) |
9.组织设置规范(5分) |
支部至少有3名以上团员(含保团籍的党员)、不超过50人,隶属关系清晰;团总支至少有2个下属支部;规范设立、管理团小组。 |
与“智慧团建”系统核查校验,团支部团员少于3人超过半年未撤并、团支部多于50人超过半年未调整、团总支只有1个或没有下属团支部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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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智慧团建”应用(5分) |
团员、团组织、团干部信息完整;及时动态更新信息。 |
团支部管理员超过3个月未登录使用“智慧团建”系统的、违规将非团员录入系统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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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团员先进性评价(5分) |
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团员教育评议和年度团籍注册,规范开展团员先进性评价。 |
未开展团员先进性评价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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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规范使用团的标识(5分) |
落实团旗、团徽、团歌使用管理规定要求。 |
使用不规范团旗团徽,或未按规定使用团旗团徽造成不良影响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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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用发挥 (20分) |
13.团员先进性彰显(10分) |
团员全部成为注册志愿者并可查验;团员在工作、学习等方面发挥模范作用。 |
支部成员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团纪处分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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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服务中心大局成效(5分) |
围绕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岗位建功、实践教育等领域,形成1项以上特色品牌活动,每季度组织开展活动不少于1次。 |
评估工作和活动实际效果、党组织及团员青年满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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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加强“推优入党”(5分) |
支部团员申请入党人数较多,积极主动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与党组织衔接顺畅,有具体的“推优”名单。 |
评估支部团员申请入党人数;推优是否规范,经过团组织推优加入党组织的人数;全年未开展推优工作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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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定级 |
( )星级团(总)支部 |
上级复核 |
( )星级团(总)支部 |
注;(1)因上级团组织未分配发展团员计划指标而未发展团员的,不评估第4项;中学(中职)学生支部不评估第15项。
评估说明中涉及“直接评定为软弱涣散团支部”情形的指标为“一票否决”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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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主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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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点 |
实到数/应到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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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席人员及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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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维度 |
主要评价内容 |
分值占比 |
自评评分 |
复核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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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子建设 |
1.班子配备齐整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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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班子运转有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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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员管理 |
3.团员信息完整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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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入团程序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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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基础团务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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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生活 |
6.党史学习教育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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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按规定召开组织生活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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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三会两制一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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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落实 |
9.组织设置规范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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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智慧团建”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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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团员先进性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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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规范使用团的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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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用发挥 |
13.团员先进性得到彰显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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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服务中心大局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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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加强“推优入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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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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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支部自评结果 |
星团支部 |
团支部书记签名: 团员代表签名: 团员代表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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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团组织复核 |
三必核(核对打钩) |
三必听(完成打钩,另附材料) |
复核认定为: 星团支部 签字(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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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团建”数据 |
支部委员会述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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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支部工作手册 |
团员青年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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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结果真实度 |
同级党组织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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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团支部“对标定级”评议表
附件3:
XX系团(总)支“对标定级”汇总表
系:填报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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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团支部名称 |
自评定级 |
复核认定 |
定级结果 |
处理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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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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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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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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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总支负责人:
系部分管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