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团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属各单位、各高校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和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广大青年提升职业技能水平和创新创效能力搭建平台、提供帮助,引导青年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根据《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第十七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中青明电〔2021〕17号)和《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江西省“振兴杯”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赣人社字〔2021〕182号),共青团江西省委、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联合举办2021年江西省“振兴杯”青工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跟党走实学实干 练技能成才报国
二、竞赛类别
本次竞赛为省级二类竞赛,设置主体赛(职业技能竞赛)、专项赛(创新创效竞赛)两项赛事。
(一)主体赛(职业技能竞赛)
1.竞赛项目
本次竞赛共设置6个竞赛职业(工种)。
学生组:车工、工业机器人系统操作员、计算机程序设计员(云计算平台与运维)。
职工组:汽车维修工(汽车机械维修工)、电工(维修电工)、钳工(工具钳工)。
其中,车工、工业机器人系统操作员、汽车维修工(汽车机械维修工)、电工(维修电工)、钳工(工具钳工)为单人赛,计算机程序设计员(云计算平台与运维)为双人赛。
2.参赛对象
(1)学生组
年龄在16至25周岁(含)之间(1996年7月1日后至2005年6月30日前出生)的,2021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籍学生。
(2)职工组
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的青年职工,优先推荐具有竞赛职业(工种)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以上证书的青年职工参赛。鼓励非公经济组织的青年积极参与。
对于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及在2019年和2020年各类职业技能竞赛中已取得“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资格的人员,省级一类大赛获得前6名、省级二类大赛获得前3名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不得以职工身份参赛。
3.竞赛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8月30日
地点: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南昌市经开区枫林东大街168号)
4.赛事安排
各地各单位团委要自行组织选拔赛,并与省级竞赛整体导向一致,贴近企业生产实际,严格赛务工作流程,切实增加参赛青年的获得感。
本次竞赛分笔试和实际操作两部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30%,实际操作成绩占总成绩的70%。笔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业务知识两部分内容,其中时事政治占决赛总成绩的10%,业务知识占决赛总成绩的20%。
学生组:各设区市、各高校团委在每个竞赛职业(工种)内选拔推荐出1至2名技术精湛选手参加省级竞赛,并安排1名负责同志带队。
职工组:各设区市、省直属各单位团委在每个竞赛职业(工种)内选拔推荐出2至3名技术精湛选手组队参加省级竞赛,并安排1名负责同志带队;有条件的大型企业在举办本级(本企业)初赛的前提下,可以单独组队参加省级竞赛。
5.竞赛奖励
(1)学生组
①各职业(工种)前3名(双人项目前2名)的选手,颁发相应职业(工种)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②各职业(工种)第4至10名(双人项目第5名至10名)的选手,颁发相应职业(工种)中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2)职工组
①各职业(工种)前3名(双人项目前2名)的选手,由省人社厅授予“江西省技术能手”称号,颁发相应职业(工种)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有同职业(工种)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颁发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由团省委对35岁以下的选手授予“江西省青年岗位能手”称号;由省妇联对获奖女选手授予“江西省巾帼建功标兵”称号。
②各职业(工种)第4至10名(双人赛第5名至10名)的选手,颁发相应职业(工种)的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③对于本次竞赛工种,少于20人的职业(工种)的奖励标准另行研究确定,少于10人的职业(工种)仅通报比赛名次。
④省大赛组委会设“优秀组织奖”,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扬。
⑤对于指导选手在省级二类竞赛中获得前三名的指导教师,颁发“竞赛优秀指导教师”荣誉证书。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核发,根据我省公布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组织备案的职业(工种)及等级,由省就业创业中心商求相关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颁发相应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在全国赛获奖选手,依据国赛奖励办法执行。同时,鼓励各地市参照出台执行市级初赛奖励办法,鼓励各行业、企业、院校结合实际采取物质奖励等其它激励措施。
(二)专项赛(创新创效竞赛)
创新创效竞赛是以“挑战杯——彩虹人生”全国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的基础上进行完善,主要是面向中职、高职院校学生的赛事。
1.竞赛项目
创新创效竞赛设中职组、高职组两个参赛组别,每个组别分别设置技术革新类、创意设计类、管理创新类等3个竞赛方向。
(1)技术革新类作品主要展示生产过程中的工艺革新、质量效率提升、技术提档升级等,重点考察参赛选手的创新意识、创效能力。
作品包括机械与控制类、信息技术类、生命科学类、能源化工类等4大类。机械与控制类包括机械、仪器仪表、交通、建筑等领域;信息技术类包括计算机、通讯、电子等领域;生命科学类包括生物、药学、医学、食品等领域;能源化工类包括能源、化工、生态、环保等领域。
参赛作品应包含革新优化方案的设计思路、理论依据、实验数据、效果验证报告、操作流程、注意事项、潜在问题分析、效益分析及其他内容。
(2)创意设计类作品主要展示小发明、小制作和创意设计金点子等,重点考察参赛选手的创意思维、动手能力。
作品包括科技发明制作类和工业设计类等2类。科技发明制作类按作品主要创新点所在学科领域,分为机械与控制、信息技术、生命科学、能源化工等。工业设计类按所属学科领域,分为建筑规划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园艺设计、产品造型设计和工艺产品设计等。
参赛作品应包含设计思路、理论依据、关键技术及创意创新点、主要技术指标、测试数据、效果验证及其他内容。
参赛选手应根据作品主要创新点确定所属学科专业,以接受相关专业领域专家评审。超过上述学科专业领域的作品暂不接受申报。
(3)管理创新类作品主要展示管理过程中的过程控制、制度完善、流程优化、项目管理,重点考察参赛选手的系统思维、工程思维、管理水平。
参赛作品包括财经商贸类、交通运输类、邮电通信类、制造类、餐饮类、社会服务类、金融保险类等领域。作品及其展示可采用文本、图表、图片、视频等形式。
参赛作品包含设计思路、过程优化、操作流程监视与测量、检验记录、效果验证报告、经济效益和职业素养提升评价分析报告、运行环境因素与风险管理方法、改进与完善机制及其他内容。
2.参赛对象
年龄在16至25周岁(含)之间(1996年7月1日后至2005年6月30日前出生),2021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各类中职学校(包括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和高职院校(不包括有高职的本科院校)在校学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学生)。
3.作品申报要求
(1)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2021年7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创新创效成果,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
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其作品的合作者不得超过2人,且均需符合参赛对象要求。
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需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均需符合参赛对象要求。申报集体作品的,以学科优势互补、专业结构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团队形式参赛,团队一般由3至6人组成,在申报时需对成员进行排序。
每人(每个团队)限报1件作品。每个参赛作品只可选择一个竞赛方向参赛,不得兼报。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组别。每个参赛作品可配备1至2名指导教师。对于跨学校联合组队参赛的项目,需明确申报的主体学校。
(2)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团中央参与举办的其他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如作品是在其他已有作品基础上的进一步完善改进,须在作品中加以说明。一旦发现且经核实确系舞弊、抄袭、作假等的作品,省大赛组委会将取消选手的参赛资格和申报单位的评奖资格。
(3)凡涉及参赛作品的相关资料,参赛选手须自行把握技术和商业内容的公开程度,如发生参赛者与其作品中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之间的纠纷,由双方按法律程序解决。
(4)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在报名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凡涉及参赛作品的相关资料,请参赛选手自行把握技术和商业内容的公开程度,参赛者与其作品中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之间的纠纷与省大赛组委会无关。
(5)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可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4.赛事安排
高职组:根据工作安排,省大赛组委会将从江西省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高职组获奖作品中择优推报至团中央参加全国复赛。
中职组:各中职学校要按照要求严格审核、认真遴选,每个学校推荐至少1个作品参加省赛,组委会将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开展评审会,择优推报至团中央参加全国复赛。
5.竞赛奖励
省赛3个竞赛方向获奖作品前2名的参赛选手,符合条件的,授予“江西省青年岗位能手”称号。
在全国赛获奖选手,依据国赛奖励办法执行。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省级大赛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团省委青年发展部),负责日常工作。各地各单位可成立相应的活动组织领导机构,做好市级选拔的组织领导工作。除“振兴杯”大赛外,鼓励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面向青年职工举办竞赛,广泛举办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技能挑战、创新创效、“五小”竞赛等活动,推动工作向学校院系团支部延伸,积极向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延伸。
2.科学统筹推进。各地各单位要根据省赛的总体安排,制定各市级初赛的组织程序、办法,各职业(工种)技术文件可参照国赛标准(在“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官方网站自行下载,网址:https://www.zxbds.cn/)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行科学调整。
3.提升竞赛质量。各地各单位切实履行竞赛管理主体责任,将公平公正作为办赛的“生命线”,建立健全竞赛全过程监督管理制度,加强竞赛各环节的规范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节俭办赛、廉洁办赛、务求实效。积极对标世界技能大赛、全国技能大赛、省级技能大赛,借鉴吸收好的经验做法,提升办赛质量。
4.提高服务水平。各地各单位注重“办赛”向“服务”的理念转变。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评、以赛促建,全面提高青年技能人才的技能水平和专业素养。积极组织开展技能人才招聘、校企岗位对接、赛后技术点评、职业技能交流等活动,不断提高参赛选手的参与度和获得感。
5.保障赛事安全。各地各单位要统筹考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和各地对举办大型活动的要求,合理确定赛事举办时间和地点,制定安全、卫生应急预案,明确专门机构和责任人,落实消防、人身、公共卫生等安全责任。在职业技能竞赛中,突出安全生产导向,制定安全考评标准,加强安全操作提示,引导参赛选手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竞赛。
6.做好宣传推广。各地各单位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做好大赛宣传工作,全方位、多层次、有重点地宣传技能竞赛在促进青年技能人才培养、选拔和激励方面的重要作用,为大赛营造良好氛围。广泛选树青年技能人才典型。各级团组织开展青年技能人才、青年岗位能手线上线下交流分享活动,各地各单位全年组织不少于1场次。
7.按时报送材料。各地各单位要根据申报工作的时间节点,制定工作进度,确保申报工作按时完成。
主体赛:请各地各单位将2021年江西省“振兴杯”青年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word和pdf版(附件1、2)于8月10前报送至团省委青年发展部。
专项赛:请各地各单位将作品申报书(附件3)各一式六份,作品汇总表1份(附件4)并加盖相应公章于7月19日前报送至团省委青年发展部。
联系方式:
团省委青年发展部
联 系 人:王学辉
联系电话:0791-88910823
电子邮箱:jxqg54@163.com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卧龙路999号
省行政中心东6栋124室
团省委学校部
联 系 人:黎紫源 蓝杨平
联系电话:0791-88910814
附件:1.2021年江西省“振兴杯”青年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
(主体赛学生组)
2.2021年江西省“振兴杯”青年职业技能竞赛
报名表(主体赛职工组)
3.创新创效竞赛作品申报书(专项赛)
4.创新创效竞赛作品汇总表(专项赛)
共青团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