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江西省职业院校共青团工作协会
先进团委(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
优秀共青团员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全面展示各会员单位团组织、团干部、团员青年的良好精神风貌,进一步树立典型、弘扬正气、凝聚力量、砥砺奋进,激励各级团组织和团员青年从党的百年历程中感悟思想伟力,从榜样模范中汲取奋进力量,发扬党有号召、团有行动的优良传统。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开展2024 年度江西省职业院校共青团工作协会先进团委(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和资格条件
(一)先进团委(团支部)
从会员单位及其所辖团总支部、团支部中评选;团组织稳定性较强,成立满1 年(即 2024 年 4 月 30 日前成立)。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
从会员单位的专职、挂职、兼职团干部中评选;各级各类学校中的学生团干部不推报参评;专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1 年,挂职、兼职团干部不少于 6 个月(均截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 2024 年度述职评议考校综合评价等次为“好”或者近 2 年内年 度工作考核获得过“优秀”。
(三)优秀共青团员
从未满28 周岁(1997 年4 月30 日以后出生)的团员(不含专 职团干部和保留团籍的党员)中评选;团龄 6 个月以上(截至2025年4 月 30 日);2017 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2024 年度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等次;应当成为注册志愿者且年度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年满 18 周岁(截至2025 年4 月 30 日)的原则上应当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二、有关说明
(一)可破格参评说明
在重大任务、重大斗争中表现特别突出的功能性团组织、团员、团干部等,经本会认定者,可以个别破格推荐参评。
(二)连续参评说明
原则上近3 年已获得本会同类表彰的同一组织和个人,不再推报参评。个人在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报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荣誉。
(三)不得推荐参评说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单位团组织及个人不得推荐参评:
1.近 2 年内团组织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通报批评
等组织处理的;
2.近 2 年内团组织负责人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组
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的;
3.近 2 年内有违背社会主义道德或者公序良俗行为造成
不良社会影响的;
4.近 2 年内单位或者个人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罚并在
影响期之内,或者正在被执法执纪部门调查处理的;
5.基层基础工作薄弱,团组织长期不换届、不配齐团干
部、不开展推优入党,落实共青团改革、“全团带队”责任
和全团重点工作不力的;
6.团组织被随意撤销、合并或者归属到其他部门的。
三、申报名额
见附件1。
四、基本程序
1.启动。秘书处依据表彰名额分配总体原则,结合片区评优结果、会员单位评价结果等统筹确定各会员单位推报名额。
2.推荐。片区根据参评条件和分配名额组织会员单位进行推荐。会员单位可以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向所在片区申报参评。拟推荐对象应当在所在单位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3.初审。片区组织本片区全体理事单位采用集体审议的
方式对会员单位报送的推荐对象进行初审。初审要求对申报单位和个人的资格以及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符合性和正确性的审查,可采取网络电子版审查与会议集中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团员教育评议等次等信息,均依据“智慧团建”系统记载情况进行审查,不合格者不得推报参评。
4.复审。秘书处对片区报送的推荐对象的参评条件、资格和材料等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确定为拟表彰对象;不符合要求的,取消相应名额、不再递补。拟表彰对象报常务理事会审议决定无异议后,面向全体会员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 个工作日。
5.决定。常务理事会审议批准。
对表彰项目评审公示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提供书面异议材料,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申报单位提供虚假数据、材料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授奖的,取消其本年度和下一年度申报资格。
五、材料报送
请各会员单位于2025 年 4 月 22 日 18:00 前将申报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证明材料、“智慧团建”系统相关截图、校级及以上荣誉证书扫描件等加盖公章 PDF 版(详见附件 7)报送至各片区长处。请各片区长于 4 月 24 日 16:00 前完成初审,并将本片区评选结果汇总表(见附件 2)以及上述材料加盖公章PDF 版提交至秘书处邮箱。
联系人:张若寒0791-83905280
电子邮箱:jxtuanxie@126.com (各片区邮箱自行指定)
附件:1.“两先两优”申报名额分配表
2.片区评选结果汇总表
3.先进团委申报表
4.先进团支部申报表
5.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6.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7.“两先两优”申报材料清单
江西省职业院校共青团工作协会
2025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