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团(总)支部“对标定级” 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1-28 16:50:52 访问量:  打印 字体:[ ]

赣工贸院团〔2022〕13号

关于做好2022年团(总)支部“对标定级”

工作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班级团支部:

坚持一切工作到支部,指导推动团支部(含团总支部,下同)加强建设、规范运行,不断提升组织力,彰显政治功能和社会功能。根据团省委的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2年11月至12月集中开展。12月28日前全部完成。

面向对象

成立6个月以上(2022年6月1日前成立)的团支部。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待转接团支部等不纳入“对标定级”范围。

三、工作标准

对照“对标定级”参考标准(2022年版,见附件1),重点评估2022年度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组织功能发挥情况。实行百分制赋分评定,各项指标分别赋分。对应星级参考如下:

——五星级团支部(优秀,90分及以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组织力强,示范带动作用好。

——四星级团支部(良好,80—8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较大成效,组织力有较大提升。

——三星级团支部(一般,70—7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短板不足,组织力有所提升。

——后进团支部(较差,60—6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较大差距,组织力较弱,发挥作用较差。

——软弱涣散团支部(60分以下,或存在“一票否决”指标所列情况的)。

下设团支部中有被评定为后进或软弱涣散团支部的团总支部,不得评定为五星级团总支部

各团支部可结合“学习二十大 永远跟党走 奋进新征程”专题组织生活会要求同步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相关工作未开展的直接评定为软弱涣散团支部。

四、工作步骤

 团支部对标自评

团支部对照参考标准,采取“五评、双签字”(评班子建设、评团员管理、评组织生活、评制度落实、评作用发挥,团支部书记、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的方式,确定自评结果,12月25日前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录入并提交附件2、3。

)基层团委复核认定

学院团委结合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和日常掌握工作情况,对照团支部自评结果,实地采取“三必核、两必听”(核实“智慧团建”系统数据、核验必要工作资料、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听取团支部书记述职、听取党组织和团员青年意见)的方式进行复核认定。

五、工作要求

团支部书记负责做好自评,主动向本支部团员青年公开结果。评星定级以线下开展为主,线上依托“智慧团建”同步记录,线下线上不能相互替代。

激励约束。被评定为五星级或四星级团支部,2023年方可参评团内荣誉(如地方各级“五四红旗团支部”),被评定为五星级团支部方可参评“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上级团组织也可结合实际给予其他合理激励。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团组织及其团组织负责人,2023年不得参评团内荣誉或参加团的重大活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连续2年未开展“对标定级”或被评定为后进、软弱涣散团支部的,上级团组织应向相关党组织通报有关情况。对指导推动“对标定级”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的团组织及相关负责人,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置或纪律处分。


联系人:邹凡宇


附件1: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参考标准(2022年版)

附件2:团支部“对标定级”评议表

附件3:团(总)支“对标定级”汇总表


团  委

20221128日















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团委     2022年1128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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