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省直机关先进团青组织、优秀团员青年、优秀团青干部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3-23 13:55:45 访问量:  打印 字体:[ ]


各团总支:

为弘扬“五四”精神,树立和宣传省直机关团员青年先进典 型,引导广大团员青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学院团青干部队伍建设,根据省直机关团工委《关于做好2021年度省直机关先进团青组织、优秀团员青年、优秀团青干部申报工作的通知》(赣直团字〔2022〕2号)文件要求,学院团委决定开展2021年度省直机关先进团青组织、优秀团员青年、优秀团青干部评选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和条件

(一)先进团青组织

政治建设好。注重加强青年思想政治引领和政治教育,组织青年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青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引领凝聚青年有特色、成效好。

1.组织基础好。团组织按期换届,班子配备齐整,班子配备齐整,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管理严格;组织建设规范,本级及所属团组织、 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落实规范;团员教育管理经常,团费收缴使用管理规范。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推优入党效果明显,深化共青团基层改革力度大,有成效。

2.联系服务好。密切联系青年,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成长发展、创新创造、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岗位建功、实践教育等方面的现实需求,提供有效服务,形成稳定的社会功能,青年参与度和认同度高、获得感强。

3.作用发挥好。组织青年围绕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本单位党的中心任务和突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等“急难险重新”工作创先争优,积极奉献,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模范带头 作用突出,服务大局成效好,党组织、社会评价高。

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成立满3年(截至2022年4月30日),近5年(2017年1月1日以后,不含2022年)获得过厅局级荣誉;如申报对象为团支部,2021年度“对标定级”评定等次为“四星级”及以上。不推荐各类临时团青组织。

(二)优秀团员青年

1.有信仰。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带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强。

2.讲政治。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重品行。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维护民族团结,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村)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4.争先锋。热爱劳动、崇尚实干,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刻苦钻研、勇攀高峰,立足本职创先争优、建功立业,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

5.守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组织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没有违规违纪行为。

未满 40 周岁(1982年4月30日以后出生)的团员青年可参加评选。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2021年度本人考核结果或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近5年(2016年1月1日以后,不含2021年)获得过厅局级荣誉,志愿服务时长年度不少于 20 小时。

(三)优秀团青干部

1.政治过硬。对党忠诚,具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思想坚定。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

3.能力突出。具有较强的青年工作本领,坚持围绕党政中心任务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在青年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善于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和思想引领,善于把握青年脉搏、组织发动青年。

4.勇于担当。热爱党的青年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改革创新,面对“急难险重新”任务冲锋在前、迎难而上,对错误言行和不良风气敢于坚持原则,驳斥斗争。

5.作风优良。心系广大青年、带头密切联系青年、热心服务青年、反映青年呼声,去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从严从实推动工作、实绩突出。

6.严格自律。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勇于开展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青年的监督,让党组织放心、青年满意。

各级各类学校中的学生团干部不参加评选。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从事青年工作不少于1年(均截至2022年4月30日); 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2021年度本人考核结果为“优秀”;近 5 年(2017年1月1日以后,不含2022年)获得过厅局级荣誉。

连续参评说明:

原则上近5年已获得省直级或以上级别同类表彰的同一组织和个人,不再推荐参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单位团组织及个人不得推荐参评:

1.近2年内团青组织被党组织、上级团青组织给予通报批评等组织处理的;

2.近2年内团青组织负责人被党组织、上级团青组织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的;

3.近2年内有违背社会主义道德或公序良俗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4.近2年内单位或个人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罚并在影响期之内,或正在被执法执纪部门调查处理的;

5.基础工作薄弱,团青组织长期不换届、团青干部配备不到 位,落实省直机关团工委工作部署不得力的;

6.团组织被随意撤销、合并或归属到其他部门的。

二、申报名额

各团支部原则上每个项目推报1个,即先进团青组织、优秀团员青年、优秀团青干部各1个。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从严要求。各团总支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照申报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形象关。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看推荐对象是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做到“两个维护”,是否在“急难险重新”任务等关键时刻冲在前、 靠得住。

(二)严格程序标准。各团总支要严格根据参评条 件和分配名额,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逐级研究提出推荐对象。要加强审核把关,征求相应党组织等方面的意见,并在一定范围听青年代表意见。

(三)规范报送材料。请各团总支严格按照要求填报材料,确保申报信息准确无误。严格按照时间截点报送相关材料,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3月27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报送省直机关团工委。

具体申报材料如下:

1.申报表(纸质版加盖公章);

2.申报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纸质版加盖公章);

3.申报先进团青组织的团委(团支部)需提交落实“三会两制 一课”相关证明材料(如会议记录等复印件)、最近换届证明材料 (如上级批复等复印件)、团费收缴记录;

4.申报先进团青组织的青工办需提交青工办成立或调整的文件,青工办2021年工作台账等。

5.所获荣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6.优秀团员青年申报人需提交 2021 年度本人考核结果纸质证明材料;

7.优秀团青干部申报人需提交从事团的工作年限、2021 年度本人考核结果纸质证明材料。

附件:

1.2021 年度省直机关先进团青组织申报表

2.2021 年度省直机关优秀团员青年申报表

3.2021 年度省直机关优秀团青干部申报表

团委

2022年3月23日


附件 1

2021 年度省直机关先进团青组织申报表

团青组织名称


团青组织负责人姓名及职务


联系电话


现有青年人数


其中团员 人;党员 人

成立时间


最近换届时间


下属团(总)支部数


2021 年应收团费数


成立青年干部理论学习小组数量


2021 年青年干部理论学习次数


近 5 年获得荣誉情况

(所获得荣誉以综合荣誉为主,如荣誉过多,可重点选取,不超过 5 项) 如:xx 年 xx 月,被 xx 评为 xxxx


近 3 年主要工作情况及取得的业绩

(突出重点,简明扼要,不超过 500 字。后另附 2000 字左右事迹材料。)

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所在单位团青组织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厅局级团青组织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2

2021 年度省直机关优秀团员青年申报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学历


工作单位及职务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2020 年度考核结果


何时在何平台注册志愿者


2021 年志愿服务时长


学习和工作简历

(从小学填起,包括出国留学、进修等经历)

近 5 年获得荣誉情况

(所获得荣誉以综合荣誉为主,如荣誉过多,可重点选取,不超过 5 项) 如:xx 年 xx 月,被 xx 评为 xxxx


简要事迹

(突出重点,简明扼要,不超过 500 字。后另附 2000 字左右事迹材料。)

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所在单位团青组织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厅局级团青组织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3

2021 年度省直机关优秀团青干部申报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学历


工作单位及职务


身份证号码


2021 年度考核结果


担任团青干部年限


联系电话


学习和工作简历

(从小学填起,包括出国留学、进修等经历)

从事团青工作经历

x 年 x 月-x 年 x 月 在 xx 单位工作 担任 xxx


近 5 年获得荣誉情况

(所获得荣誉以综合荣誉为主,不包括才艺类、竞赛类荣誉,如荣誉过多,可重点选取,不超过 5 项)

如:xx 年 xx 月,被 xx 评为 xxxx

简要事迹

(突出重点,简明扼要,不超过 500 字。后另附 2000 字左右事迹材料。)

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所在单位团青组织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厅局级团青组织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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